首年缴费
¥9,085.00元
2017-08-31
被保人 : 20岁 男
侧重险种 : 重疾险,人寿险
推荐理由:可以解决大病风险所需要的保障,轻症,意外身价,养老祝寿金,疾病终末期,全面保障升级。
保障项目 | 保额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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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| 500000 | 于合同生效(或合同效力恢复)之日起90 日内身故或身体全残 ,按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合同所附的 《天安人寿附加健康源2 号增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》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二者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,合同终止。 于合同生效(或合同效力恢复)之日起90 日后身故或身体全残, 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: 1.于18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或身体全残, 按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合同所附的《天安人寿附加健康源2 号增 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》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二者之和的200%给付身故或身 体全残保险金,合同终止; 2.于18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或身体全残,按以下三 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,合同终止: (1)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合同所附的《天安人寿附加健康源2 号 增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》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二者之和; (2)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与合同所附的《天安人寿附加 健康源2 号增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》合同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; (3)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%。 |
祝寿金 | 181700 | 生存至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,按保险实际交纳的保 险费与合同所附的《天安人寿附加健康源2号增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》合同 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二者之和给付祝寿金181700元。 祝寿金领取日为祝寿金领取年龄所对应的保单生效对应日。 祝寿金领取年龄分为66 周岁、77 周岁、88 周岁和99 周岁四种,您可选择 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祝寿金领取年龄,由您和在投保时约定,并在保险 单上载明。 |
重疾保障金 | 500000 | 一、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(含第90日)因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的原因导致重疾,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保险金,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。 二、若于年满18周岁前,因重大疾病一种或于多种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重大疾病的原因导致重疾,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的2倍100万给付重疾保险金,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。 66周岁之后,给付保额130%65万/已缴保费/现金价值三项较大者。 |
轻症保障金 | 750000 | 轻症保障金最高750000元,不同轻症分别赔付,最多可以赔5次。 |
轻症豁免金 | 172615 | 90日后,发生轻症理赔一次后,后面保费可以豁免,保险公司代缴,视同已缴,合同继续有效。 |
疾病终末期 | 500000 | 终末期保障;已缴保费,现金价值,50万元三者取较大者。 |
包含产品:
包含产品 | 险种产品 | 保险期限 | 缴费期限 | 首年缴保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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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险 | 天安人寿健康源2 号增强版两全保险 | 终身 | 20年 | 9085 |
近期,在总结2022年人身险产品日常监管、产品问题通报等工作基础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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